正當我對research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正考慮該否把讀law的目標轉移到做research時,我的midterm成績就出來了。非常不巧地,我科legal procedure and evidence拿了個罕見的93%(!!!),然而quantitative research methods則拿了個僅僅肥佬的49%。天啊,這差別也未免太大了吧?!而且還是在這種關鍵「我終於和自己拆掂數」的時候給我來個天份大發現。玩我麼?我的幸運王子在哪納涼去了?!
Med school友人之戀情告急據說還有下文,但友人卻故作神秘不肯在電話上與我分享,唯有待明日和他吃過午飯,了解過事情後再想辦法婉轉地把他帶到黑小巷去吧。不過他也算有進步了,今天也只是傳了一個寫著"need help, pls call when u're free"的短訊給我。我一想起昨日那可怕的留言數目我就想知道我這個月的分鐘被他用爆了未,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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